浙江格源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硅碳负极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格源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硅碳负极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高性能硅碳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格源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9
建设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高新片区F-5-3#地块,东侧毗邻巨高路,西侧毗邻华友路,南侧为巴莫科技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增用地约73339.4m^2^,总建筑面积约21885.6m^2^。规划布局原料及成品仓、粉碎及成品加工车间、硅烷站、乙炔库房、公用工程站、消防水池及泵房、综合楼、卫门室等。购置气流粉碎机、分级机、混料机、除磁机、激光粒度仪等生产检测设备。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约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2.1亿元,建设形成年产2000吨高性能硅碳负极材料项目。本评价仅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等环境保护目标,按环境要素区分类,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表**1‑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 保护目标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 行政村 | 自然村 | X | Y | ||||
| 环境空气 | 山底村 | 山底村 | 679955.53 | 3196079.15 | 居住区 | 约455户,1165人 | 二类 |
| 塘底村 | 塘底村 | 679902.54 | 3194370.55 | 居民区 | 约507户,1646人 | W | ~2130 |
| 郑家 | 679741.29 | 3193968.45 | 居住区 | W | ~2380 | ||
| 彭家村 | 彭家 | 680563.59 | 3193871.84 | 居住区 | 约166户,608人 | W | ~1490 |
| 蔡家 | 681426.27 | 3193604.66 | 居住区 | SW | ~870 | ||
| 赤柯山村 | 赤柯山 | 680652.01 | 3193035.98 | 居住区 | ~725户,2495人 | SW | ~1990 |
| 青处 | 679716.42 | 3192602.80 | 居住区 | SW | ~3010 | ||
| 吾颜垄 | 680175.91 | 3193218.84 | 居住区 | W | ~2200 | ||
| 黄山村 | 上横塘 | 681109.12 | 3192729.15 | 居住区 | ~488户,~1602人 | S | ~1600 |
| 西塘 | 681426.05 | 3192282.19 | 居住区 | S | ~1740 | ||
| 吴家 | 681722.45 | 3192077.53 | 居住区 | S | ~2350 | ||
| 黄山村 | 683181.75 | 3192233.72 | 居民区 | S | ~2160 | ||
| 大松树底 | 683488.65 | 3192426.48 | 居住区 | S | ~2340 | ||
| 庵前 | 682267.37 | 3192316.81 | 居住区 | S | ~2120 | ||
| 九龙村 | 九龙 | 684675.27 | 3192607.08 | 居住区 | ~490户,~1723人 | SE | ~2700 |
| 毕家桥头 | 684315.01 | 3193400.55 | 居住区 | SE | ~2000 | ||
| 响春底村 | 响春底 | 684749.59 | 3194772.78 | 居住区 | ~276户,~812人 | E | ~1940 |
| 岭底 | 684266.01 | 3194636.65 | 居住区 | E | ~1610 | ||
| 缸窑村 | 缸窑村 | 684162.58 | 3196661.53 | 居住区 | ~376户,~1086 人 | NE | ~2300 |
| 上祝村 | 上祝村 | 684859.64 | 3197057.98 | 居民区 | ~278户,~678人 | NE | ~322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投料筛分包装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1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沉积废气、包覆废气分别经设备整体集气收集后通过2套“焚烧炉+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纳管至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高新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直接影响。本项目不开采和使用地下水。根据预测,在废水发生泄漏并能及时采取措施截断污染源情况下,污染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
根据预测,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及4类标准要求,可维持周围声环境功能现状。
4.土壤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在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周边土壤环境可满足相关标准及其他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即项目运营后造成的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渣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化验检验废物、废滤网、废布袋、集尘灰、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手套和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会使用和产生环境风险物质,其在生产、储存等过程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在落实本评价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格源硅材料有限公司拟址于衢州市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华友路以东、甘新路以南、巨高路以西、巴莫科技以北F-5-3#地块内,项目新增用地约73339.4m^2^,总建筑面积约21885.6m^2^。规划布局原料及成品仓、粉碎及成品加工车间、硅烷站、乙炔库房、公用工程站、消防水池及泵房、综合楼、卫门室等。购置气流粉碎机、分级机、混料机、除磁机、激光粒度仪等生产检测设备,实施年产2000吨高性能硅碳负极材料项目。根据分析,项目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等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污染物能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总量可通过区域调剂解决,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其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不大,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期限: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3.主要事项: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联系和反映。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八、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格源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华友路以东、甘新路以南、巨高路以西、巴莫科技以北F-5-3#地块内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15727937261
2.环评单位: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91号东业鹏锦大厦809室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5868859149
3.生态环境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0-3888422
浙江格源硅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